2010年7月5日 星期一

7萬5握手言和 李(王羅)搭代理駕駛車回家


明明是遵守法規酒後請人代理駕駛,卻落得賓士車被狀毀的下場,讓藝人李(王羅)相當不滿,尤其代理駕駛還一度失聯,更是讓他又氣又急。直到31日晚間,雙方才握手和解,還談好7萬5牽元的賠償價碼,不過,劉姓代理駕駛到了現場,數來數去卻錢都不夠,只好又急急忙忙去領錢。

根據警方筆錄,藝人李(王羅)30日晚間和友人相約飲酒,散場後遵守法規,打電話請「賓樂衛星車隊」調派劉姓司機為代理駕駛,但對方似乎不熟悉路況,在安和路南往北行駛時,誤將信義路當仁愛路逆向行駛,不幸與機車相撞,不但機車騎士受傷,賓士車的前保險桿和引擎蓋也都毀損。

李(王羅)指責劉姓代理駕駛「態度惡劣」,在派出所中丟下一句「我要回家」就離開,甚至一度失聯,而車行則推託表示他們沒有代理駕駛的業務,是司機與乘客私下協議,所以賠償責任由司機自己負責。

直到31日晚間7點半,劉姓駕駛才急急忙忙的現身談和解,雙方喬好7萬5千元賠償,劉姓駕駛從包包中掏出一大疊散鈔,多數都是百元鈔,而且好像還不夠,來來回回數了三四次,他越數越心慌,還把一百塊當成一千塊,連李(王羅)都傻眼。

劉姓駕駛慌慌張張領完錢把金額補齊,雙方這坐下來好好談,還簽下和解書,握手言和。不過,他矢口否認沒有在派出所拍桌子,還說自己「態度很好」,對於溜走失聯的解釋則是「回家休息」。一場和解談了一個半小時,為展現誠意,劉姓駕駛最後還開著自己的計程車把李(王羅)送回家。(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謝家璇、廖啟光)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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