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6日 星期日
關稅局轉口貨櫃運輸說明會
為了使轄區運輸業及倉儲業了解基隆港與台北港間轉口貨櫃(物)陸拖通關作業,基隆關稅局於前天特別舉辦「基隆港與台北港的海運轉口貨櫃(物)以押運方式轉運出口」相關作業程序說明會,由基隆關稅局主任秘書廖超祥主持,邀請基隆港務局、輪船公會、報關公會、船務代理公會及貨棧倉儲業等機關團體代表參加。
基隆關稅局表示,財政部為因應運輸業者利用基隆港與台北港優勢,擴展轉口業務,提升其國際競爭力,上月三日公告修正「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明定轉口貨櫃(物)以內陸運輸方式運送措施。
同時,關稅總局也隨後公告基隆關稅局轄區基隆港與台北港的海運轉口貨櫃(物),除其艙單已據實詳細申報貨物名稱,且經海關派員押運或核准加封電子封條外,不得以內陸運輸方式運送到內陸貨櫃集散站、貨棧或其他港口辦理轉運出口。另外,武器、彈藥、毒品、危險品等轉口貨物,限由原進口的港口或機場轉運出口。
鑑於轉口貨櫃(物〕首次開辦以內陸運輸方式運送,基隆關稅局對此相當的重視,為使該作業順利推行,基隆關稅局便擬具通關作業程序,積極向相關業者宣導,以期達成便捷轉口貨櫃(物)通關作業,降低業者營運成本,並為航商爭取更多的商機。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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