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4日 星期五
機場競爭力未提升 遑談航空城!
中華國際物流與運輸經營協會理事長李彌(如圖,記者黃雅羚攝)昨(三十一)日表示,近來桃園機場負面新聞不斷,民航局招架無力,窮於應付,長久接觸民航業務人事皆知,民航單位積弊已深,民眾憂心不已,機場競爭力不能有效提升,遑談什麼航空城!體制內監督機制既已失靈,呼籲體制外監督機制盡快登場,以替全民強力監督。
中華國際物流與運輸經營協會昨日成立,並舉辦研討會,由李彌教授首先以「海峽兩岸空運直航機票票價管理制度」開啟研討會序幕,他特別指出,機場擴建及航空城開發,除要有完善規劃外,更要有堅強的執行陣容,預定十一月上路的機場公司能否勝任?不禁讓人捏把冷汗。
李彌又提到國內定期航線的核准制度,未必認同是否要適用於兩岸航線的定期航空公司,國內航線的核准制在過去已調整為上下限範圍的核准,市場機制已被納入,但其繁雜的審核與流程,以及考慮兩岸的制度平衡,兩岸直航的運價管理制度在舊的法規中,建議政府量身訂製一個新制度應是可行的。
談到兩岸直航票價,李彌直言應考量航空運輸為獨佔性或寡佔性市場,民航局擬從備查制改為核備制。
另,汪宗灝以「桃園國際航空城發展與問題」為題指出,政府於民國八十二年第一次規劃桃園航空城,依都市計畫法,劃設「桃園航空貨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總計二四二‧五五公頃,現由遠雄公司承接經營,尚在積極招商中;至客運園區除分配區段徵收戶外,民航局保留十六公頃使用。
目前政府第二次推動桃園航空城,先立法訂定「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民航局並研析「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桃園縣政府據已完成「桃園航空城區域計畫」,總面積六一五○公頃,該區域計畫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設定九十八至九十九年為規劃立法期,一百至一○一年為推動建設期,一○二至一一○年為建設完成期,採區段徵收及民間自行規劃申請開發許可方式辦理。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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