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信用卡首次扣款失敗 即須告知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許多民眾為求便利,選擇以銀行帳戶自動扣款繳納信用卡款項,不過,發卡銀行常因扣款失敗就直接計算循環利息。財委會立委昨天提案要求金管會,若信用卡帳款第一次扣款失敗時,必須第一時間先通知持卡人,以維護民眾權益;金管會也表示,支持這項提案。
立委盧秀燕表示,不少消費者會以帳戶自動扣款方式繳交每個月的信用卡帳款費用,但這種方式一旦發生扣繳失敗,就會產生循環利息與違約金之問題。她表示,雖然部分銀行標榜兩次扣款失敗後,才會計入循環利息;然而,許多銀行總在計入循環利息後才通知持卡人,有的甚至根本就沒通知。
針對信用卡帳款第一次自動扣款失敗,持卡人就被計算循環利息,盧秀燕說,這種作法有失公允,她並要求,自動扣款沒成功,銀行應先以持卡人約定通訊方式通知,持卡人若後來仍未把款項補齊,再來計算循環利息也不遲。
盧秀燕並將上述主張內容,在立院財委會進行提案並獲通過;對此,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信用卡帳款之收取方式,應該以客戶的便利方式為最佳,立委這項提案,金管會基本立場是支持的。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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