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
ECFA貨品早收539項138億美元 立院過關後最快2011生效
第五次江陳會預備性磋商24日在台北舉行,雙方就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貨品及服務貿易早收清單達成共識,我方有539項貨品列入早收清單,總出口金額約138.3億美元,是大陸的4.8倍,占我出口至大陸金額的16.1%,如果簽署後立法院能順利通過,將可望自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24日的預備性磋商就ECFA文本與貨品及服務貿易兩項早收清單達成共識。在貨品貿易早收清單部分,大陸方面同意列入我方早收清單的產品共539項,包括石化產品(含石化及塑膠原料)、紡織、運輸工具(含汽車零組件)、機械(含工具機)及其他等產品,並爭取到將18項台灣的農漁產品列入我方早收清單,未來出口到大陸時,可以享有免關稅。
至於我方同意將大陸產品列入早收清單的項目共計267項,主要是我方產業生產所需的原物料、國內較無生產或需依賴進口的產品,以及我方具有競爭力並與陸方對等開放的石化、機械、紡織及運輸工具等產品。
部分未能順利爭取列入早收清單的汽車整車、部分石化原料產品等,我方仍將在後續協商中,盡力優先爭取。我方強調,早收清單無論是項目數、金額或占出口至對方貿易額的比重均達相當規模,且比大陸的規模高出許多。我方貨品早收清單539項,是大陸267項的2倍;這些項目的總出口金額約138.3億美元,是大陸早收清單約28.6億美元的4.8倍;而138.3億美元占我出口至大陸金額的16.1%,28.6億美元則占大陸出口至我方金額的10.5%。
我方也確定不擴大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不進一步降低過去早已開放進口的1415項大陸農產品的關稅,也不降低過去已開放進口的毛巾、成衣、家電、寢具、製鞋、泳裝等17項敏感弱勢產業的大陸產品的關稅,並堅持?不開放大陸勞工來台的立場。
至於在服務貿易早收清單部分,大陸方面承諾開放8項非金融服務業,以及銀行服務業、保險業及證券期貨業等金融服務業,共計11項業別,約20項具體開放承諾。我方同意開放8項非金融服務、1項銀行業,共計9項業別承諾開放。
而行政院長吳敦義24日下午立即率領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經濟部長施顏祥、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以及農委會主委陳武雄等內閣成員到立法院向立法院長王金平以及朝野黨團進行報告,對於此次磋商結果,吳敦義表示,他覺得我方守得很漂亮,但不完全滿意我方攻的結果,「談不上(很滿意)」,但肯定我方談判人員的努力與收獲,畢竟結果還算令人欣慰。
文章來源: NOWnews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